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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5-12-07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区委组织部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调配使用和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新会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车辆使用

1、本部所有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并负责做好车辆日常管理。

2、车辆使用必须遵守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禁止公车私用行为。

应急、机要通讯用车仅供在圭峰区(会城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外的公务活动使用;因特殊情况未能安排车辆而选择私车或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按照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进行补助或报销。圭峰区(会城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内的公务活动,由个人自行解决车辆问题。

根据区公务用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老干用车暂可根据实际情况专车专用,不受地域限制,待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后,再与其衔接规范使用范围。

3、车辆使用实行用车登记,做到“一车一档”。每次出用车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及时做好使用登记备案。

4、车辆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规驾车,特别是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一切违章驾驶行为后果由驾车人负责。

5、车辆必须停放在区行政中心机关大院或区老干部局车库。车辆因公务出差在外地,驾驶员应选择有管理员的规范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不能乱停乱放,并报告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事后填写说明报办公室备案。

二、车辆维护

1、车辆的年审,以及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各人在公务用车中用车人要负责做好车辆保护和行驶安全,保持车内卫生清洁。外出车辆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修理的,报告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事后填写车辆报修表报办公室。

2、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车辆每月最少进行一次安检,确保车辆行车安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为安检日,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检人员对车辆进行统一安全检查,并建立车辆性能安全手册。若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受检的,要做好预约补检。

三、车辆费用

1、汽油费。实行“一车一油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油卡的充值。

2、车辆路桥费。车辆路桥费由用车人(或司机)按财务处理手续办理报销。

3、维护、修理费。指定维修点的维修费用由办公室每月结帐,统一办理报销手续。外出修理产生费用,由用车人按财务手续办理报销。

4、车辆年审费用。车辆年审费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新会区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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