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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新会区委组织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6

    

   

 

第一部分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简要说明部门本部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规定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行业基层、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3、考察各镇(街、区)和区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部、市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审批;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区直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科级干部任职资格和职数审核备案;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4、研究制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综合管理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5、宏观指导我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

6、检查、督促组织和干部工作,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监督党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

7、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各镇(街、区)和区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区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8、检查、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检查人才政策的落实情况,选拔管理区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派和管理挂职锻炼的年轻干部。

9、负责区管干部(出境)政审工作。

10、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摄制党员教育录像教材。

11、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有关老干部的具体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切合本区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

2、了解掌握老干部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协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贡献,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美德。

4、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完善老干部的各项保障机制。

5、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开展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6、做好老干部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反馈工作,负责上级和各地的老干部以及老干部工作部门来我区指导和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

7、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老干部的各项医疗保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日常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8、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各项老干部专用经费。

9、指导、支持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根据老干部的特长和爱好,积极引导老干部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作用。

10、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全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整体政治和业务素质。

11、按政策规定,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手续办理和服务管理工作。

12、协助、支持区关心下一代青少年教育工作。

13、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区委党校的主要职责

综合统筹全区党员干部教育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评估教育培训过程和结果;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5个,包括:新会区委组织部、新会区委党校、新会区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企业离休干部管理中心。

新会区组织部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编制人数36人,实有32人,离退休34人。下属单位编制15人,实有14人,离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组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61.62万元,支出总计2061.6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316.56万元,增长13.16%,主要是增加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照顾对象生活、医疗和护理补助。支出增加316.56万元,增长18.14%,主要是增加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照顾对象生活、医疗和护理补助支出以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74.7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878.28万元,占95.1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96.42万元,占4.88%

三、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61.6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94.28万元,占57.93%

2、项目支出867.34万元,占42.07 %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78.2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1.84万元,增长20.68%,主要是人员收入和社保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5.72万元,增长20.21%,主要是人员收入和社保费增加。

五、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9 %。与2015年相比,增加300.92万元,增长1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80万元,占7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7万元,占15.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9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71.23万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增长。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1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和社保等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6.7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3.39万元,支出决算为7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2%。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保障费用减少。

六、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4.1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七、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79.23%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 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93万元,下降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0.7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4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拍卖1辆、调拨到其他单位2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保险等支出。2016年,组织部、老干部局、党校及2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 2016年组织部、老干部局、党校及下属2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12次,接待人数共100人,

八、关于新会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4.8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4.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1、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办公楼装修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1万元,比2015年增加35.96万元,增长97.85%,主要是2016年我区进行区镇领导班子换届,资料印刷等日常开支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本部门组织对等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春节慰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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