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质监局党支部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1
新会区质监局党支部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11〕10号)和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办发〔2011〕16号)以及关于印发《江门市质监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质监党组〔2011〕3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支部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我局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实行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实行党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使支部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保障,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积极适应客观形势发展和支部民主建设新要求,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范围
(一)公开的内容
1、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党支部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或经党员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党支部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方案应包括公开内容、理由、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3、收集反馈。通过热线电话、来信来访、意见箱、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由各责任部门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
(四)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一般面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实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可采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9月至10月)
根据《江门市质监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制定我局党组织工作方案。要对照目录抓好任务落实和检查督促,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限,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合力,确保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设置意见箱,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二)建章立制阶段(8月至10月)
要建立健全5项党务公开基本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目录条款。
2、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党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组织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考评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4、特邀监督员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本组织党员担任。
5、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党支部领导成员或责任人,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
做好考评验收工作,开展自评,确保达标。党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定期报送信息及通报情况,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做到每月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一阶段有1份工作小结。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局党组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岑荣深。
副组长:高贤光、吴协和。
成 员:陈祖苏、冼丽桥、张群瑛、张锦娟、李礼剑、李锡携、黄国平、廖景新、李振强、方忠平、余伟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是实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是实施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公开内容明确承办具体事宜的责任股室(队)或责任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局党组对实行党务公开负总责,监察室负责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党支部负责党的组织管理、党的思想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活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等相关内容的公开;人事科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等相关内容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我局参照《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见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局党支部的《江门市新会区质监局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表》(见附件3),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在公开栏公开的内容,还要参照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公开栏模板(见附件4)制作公开栏后在其上公开。
(三)统筹兼顾,探索创新。
坚持把完成各项工作与完成党务公开任务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结合起来。要针对存在问题,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强化效果,创出亮点和特色,构建“阳光党务,幸福侨乡”。
附件3
江门市新会区质监局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表
公开内容
(一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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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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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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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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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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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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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局和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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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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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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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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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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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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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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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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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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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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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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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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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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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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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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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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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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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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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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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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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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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想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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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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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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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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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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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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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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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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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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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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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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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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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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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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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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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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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读书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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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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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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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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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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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理论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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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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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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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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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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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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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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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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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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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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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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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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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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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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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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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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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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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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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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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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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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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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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
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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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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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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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受表彰、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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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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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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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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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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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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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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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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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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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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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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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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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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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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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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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
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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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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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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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一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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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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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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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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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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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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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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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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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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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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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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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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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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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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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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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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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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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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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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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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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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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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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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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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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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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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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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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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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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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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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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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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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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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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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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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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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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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对象名单、联系措施及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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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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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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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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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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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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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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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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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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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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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和排查化解矛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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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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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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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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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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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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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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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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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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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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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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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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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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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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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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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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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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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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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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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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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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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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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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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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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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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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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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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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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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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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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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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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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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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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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述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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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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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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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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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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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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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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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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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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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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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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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网站、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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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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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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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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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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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组织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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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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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号)和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办发〔2011〕16号)以及关于印发《江门市质监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质监党组〔2011〕3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支部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我局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实行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实行党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使支部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保障,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积极适应客观形势发展和支部民主建设新要求,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范围
(一)公开的内容
1、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党支部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或经党员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党支部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方案应包括公开内容、理由、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3、收集反馈。通过热线电话、来信来访、意见箱、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由各责任部门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
(四)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一般面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实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可采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9月至10月)
根据《江门市质监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制定我局党组织工作方案。要对照目录抓好任务落实和检查督促,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限,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合力,确保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设置意见箱,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二)建章立制阶段(8月至10月)
要建立健全5项党务公开基本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目录条款。
2、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党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组织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考评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4、特邀监督员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本组织党员担任。
5、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党支部领导成员或责任人,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
做好考评验收工作,开展自评,确保达标。党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定期报送信息及通报情况,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做到每月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一阶段有1份工作小结。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局党组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岑荣深。
副组长:高贤光、吴协和。
成 员:陈祖苏、冼丽桥、张群瑛、张锦娟、李礼剑、李锡携、黄国平、廖景新、李振强、方忠平、余伟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是实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是实施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公开内容明确承办具体事宜的责任股室(队)或责任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局党组对实行党务公开负总责,监察室负责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党支部负责党的组织管理、党的思想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活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等相关内容的公开;人事科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等相关内容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我局参照《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见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局党支部的《江门市新会区质监局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表》(见附件3),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在公开栏公开的内容,还要参照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公开栏模板(见附件4)制作公开栏后在其上公开。
(三)统筹兼顾,探索创新。
坚持把完成各项工作与完成党务公开任务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结合起来。要针对存在问题,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强化效果,创出亮点和特色,构建“阳光党务,幸福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