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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6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简要说明部门本部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员会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协助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员会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组织领导政法工作。与江门市新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新会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与新会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个机关、两块牌子;新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与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区政法、综治、维稳、社会建设、法治建设工作。

(二)组织推进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抓好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定期掌握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指导督促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协调推进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涉及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处置。

(四)牵头组织有关社会工作政策的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协调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组织部署专项维稳工作,参与相关重大不稳定事件处置。

(五)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反邪教的防范管控、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警示教育及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反邪教涉外斗争工作;组织推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协调建立相关综合治理机制。

(六)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拟订法治新会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协调开展执法、司法监督相关工作;督促并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协调涉国家安全和涉外的案件。

(七)牵头组织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法治建设改革工作任务。

(八)研究和指导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协助考察、管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九)统筹指导全区政法宣传工作;研究协调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涉法、涉外、涉港澳台地区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研究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区政法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新会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编制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总计933.23万元,支出总计929.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05.52万元,上升12.75%,主要是由于年内新增“中心+网络化+信息化”试点建设。

二、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933.2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28.23万元,占99.5%;

2、其他收入5万元,占0.5%。

三、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929.4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17.1万元,占55.64 %;

2、项目支出412.35万元,占44.36 %;

四、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28.23和927.19 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7.5万元和 104.82万元,增长15.92 %和13.19%,主要是年内新增“中心+网络化+信息化”试点建设,支出增加。

五、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2015年相比,增加132.66万元,增长16.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类)556.06万元,占59.97 %204类50万元,占5.39%206176.32万元,占19%20895.44万元,占10.29%;21016.66万元,占1.8%22132.72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2.16万元,支出决算为9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中心+网络化+信息化”试点建设,增加经费开支,及年中新增综治服务队经费。其中:

1、20101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大选举,该款项为人大划拨选举经费。

2、2013601年初预算为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上调及新增住房改革补贴。

3、2013602年初预算为6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综治服务队建设专项经费。

4、2013699 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6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5、20499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为省级划拨中心+网络化+信息化”试点建设经费。

6、2060404年初预算为17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7、2080501年初预算为71.94万元,支出决算为9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增加

8、2100501年初预算为19.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5%。

9、2210201年初预算为37.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1%。

六、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5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的8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的82.1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严格控制公车出行管理,减少费用。

2016年 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1.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4.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21.2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内公务交流标准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5万元,占64.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3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紧急通讯。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见公务往来的接待支出。 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国内(或国外)公务接待批次32批,共计402人次。

八、关于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5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本部门组织对XX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3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政法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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