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委认真贯彻区纪委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做好“四个重点”,即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对会员卡、“会所歪风”等进行监督,重点对饭店、夜总会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监督,重点盯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等“关键”时期进行监督,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目前,我委暂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情况,也没收到相关违纪案件的通报。
一、活动监督情况
(一)加强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又是倒逼我们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监督活动。“学道不倦,诲人不厌”,我委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区委书记魏志平在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区纪委书记邹强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的《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领会贯通讲话精神,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严肃党的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强化了他们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紧盯“三圈”,净化生活生态环境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一是净化“社交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各种社交场合注意言行举止,时刻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小圈子”、“傍大款”,也不随意插手不该管的事,自觉净化社交圈里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二是净化“生活圈”。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廉内助”作用,时刻提醒遵纪守法,不接受利益关系人馈赠和招待,不大操大办或参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保证生活圈风清气正。三是净化“休闲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休闲圈”的监督,以绿色健康的志愿服务活动代替不良的休闲活动,使“休闲圈”真正回归到休闲。截至目前,我委暂未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三圈”违纪现象。
(三)建章立制,优化党的内部监督
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报告项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将报告项目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二是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期参加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活会上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敢于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同时,要将“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以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强化自我监督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开展“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关键在于执行,只有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才能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才能避免纪律“稻草人”、“纸老虎”的现象。我委在开展此项活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监督不够全面、报告不够及时、渠道不够畅通和形式不够丰富等不足,这些不足之处值得重视和反思,唯有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完善机制,才能更好地改善不足,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常态化。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为重要阵地,从思想防线上、行为指南上和作风建设上打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战役。
(一)加强纪律学习,坚守思想防线
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区委、区纪委“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精神,强化党的纪律意识,增强党员纪律修养,既要坚持理性信念宗旨这个高标准,又要守住纪律规矩这条防线。
(二)落实监督清单,规范行为举止
继续以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内容清单为行为指南,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不搞说一套做一套,努力净化“三圈”,真正做到挺纪在前,把规矩立起来。
(三)坚持抓小抓细,做好作风建设
有针对性地聚焦“八小时以外”不良作风上,进一步做好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以问题倒逼监督和整改,坚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继续以纪律为抓手做好作风建设,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氛围。
中共新会区委政法委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