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并取得成效,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认真落实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2014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的责任,把责任制落实情况将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的范围。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岗位职业教育,解决思想不纯的问题。坚持开展“三纪”教育,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利用查处腐败典型案例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廉政准则》,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做好政务、党务公开,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重大事项和主要工作,利用会议、文件和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贯彻落实省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工作意见,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
四、积极协调,确保牵头工作的落实。
区委政法委听取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与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开展日常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确保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任务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