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局文件
新卫委〔2013〕6号
关于建立新会区卫生局党委委员联系
拔尖人才、名医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人才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我系统拔尖人才、名医的智囊咨询作用,加强对拔尖人才、名医的联系沟通,调动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和推动全区卫生系统科技创新及人才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建立新会区卫生局党委委员联系拔尖人才、名医制度。
一、联系人员名单
详见《新会区卫生局党委委员联系拔尖人才及名医安排表》(详见附件,“拔尖人才及名医”下文统称为“专家”),联系时间暂定为2013年-2015年共3年。
二、联系要求
(一)联系方式:党委委员可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多种方式互通信息,与专家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专家们也可主动向联系的党委委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联系内容:专家关于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建设、个人工作、学习的想法、建议以及困难。
(三)联系要求:党委委员要及时向党委反映专家的情况。对于有条件实施的建议和意见,要尽快研究组织落实;对于专家反映的困难,要多想办法帮助解决;并及时向专家反馈局党委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进度,让专家们切实感受到局党委的关怀,安心工作、努力创新。
三、其他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努力为包括拔尖人才及名医在内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办好实事,在科研、培训、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政策和经济支持,充分发挥人才在业务上的骨干作用,切实做好本单位卫生人才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新会区卫生局党委委员联系拔尖人才及名医安排表
新会区卫生局党委
2013年3月7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周津明副区长、罗海华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