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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会区卫生局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0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局文件

 

新卫〔2013179

 

 
   
 


关于印发新会区卫生局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新会区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新会区卫生局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11111       新会区卫生局

          111111   2013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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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新会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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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卫生局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注重实际效果。局班子成员每年按照确定的重点工作,选定重点调研课题,集中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听取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意见建议,切实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调查研究要形成解决具体问题的调研或文件。

(二)丰富密切联系群众方式。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联系安排,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定期接访制度。健全信访日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处理制度。

二、精简会议活动

(一)减少会议活动。坚持每月股室通报会制度,通报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小范围的工作分析推进会,及时落实工作任务,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坚持务实高效,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上级电视电话会上已明确有关事项或已作工作部署的不另行开会。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卫生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二)严格审批程序。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按区委、区政府具体要求报批。区直各单位召开全区性业务工作会议报卫生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到外地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培训班。

(三)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全区性业务工作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越级邀请有关人员参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同一个会议一般只安排一名领导作主体讲话,时间不超过40分钟,印发1个主报告。

(四)简化会务安排。会议安排一律从简,会场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不发送会议礼物。会议发言材料不汇编、不印发。

三、精简文件简报

(一)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领导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以及讲话主要精神已公开发布的不再发文。上级文件原则上不再全文复印转发,工作确需的,必须以贯彻落实的方式发文。

(二)压缩各类简报。每月编印一期《新会卫生信息》。其他工作确需的简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但要严格控制字数。工作简报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

(三)提高公文质量。严格规范文件简报和资料的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严格控制文件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文件格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要求进行排版。

(四)改进发文方式。进一步落实电子公文发布,除涉密文件和资料外,系统内所有文件和简报资料全部通过卫生系统OA网进行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四、厉行节约

(一)改进公务接待。局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检查,只安排工作餐。餐饮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香烟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局机关公务接待必须实行申报批准,由牵头股室申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统一安排。严禁公款吃请和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严禁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公款消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二)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制度。严禁以借款、集资、摊派、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

(三)遵守廉政规定。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参与赌博或以钱物作赌注的娱乐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分管范围内从事可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五、规范出行活动

(一)合理安排外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制度。各单位领导离开新会外出(区外境内)参加公务活动或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的管理,严禁借培训、学习、考察、会议等名义用公款外出旅游。

(二)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以单位成立、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各类庆典活动。需要局领导出席的活动,按程序报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六、改进新闻报道

简化会议活动报道。卫生局网站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优化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进行综合报道。

七、提高执行能力

(一)领导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各级党委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带头学习,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带头实践,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尽责,把执行各项规定作为应尽之责,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执行规定,推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过硬的作风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保证。

(二)确保政令畅通。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守政治纪律,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以及区卫生局工作部署、督办项目,承办单位和股室能立即办结的就立即办结并报告,一般性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涉及多个单位、股室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情况复杂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区委区府办公室及区卫生局的交办件,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复,无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党委对改进工作作风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各级党委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执行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卫生局将定期开展对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局计财股每年要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局纪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四)其他有关事项。各单位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抓出成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每年年底前向卫生局报告本规定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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