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人〔2016〕40号
关于叶宜坤同志任职的通知
新会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叶宜坤同志任新会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