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委〔2015〕18号
转发关于容础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本局各股室及红十字会:
接区委组织部新组干〔2015〕129号文件通知,区委决定:
容础超同志任中共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书记;
免去陈根然同志中共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