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镇沙岗工业园高山顶取土场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新会区三江镇尚景工程部:
贵工程部报送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沙岗工业园高山顶取土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保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沙岗工业园高山顶取土场为建设生产类项目,位于新会区三江镇。项目总占地面积7.95hm2,均为临时占地。取土场设计开采量129.82万m3,开采规模15万m3/a。土方开挖总量为0.43万m3(开采土方129.82万m3未列入土方平衡),废弃0.43万m3,弃方全部为剥离表土。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40万元。项目计划于2014年3月动工, 2023年8月闭坑整治结束,服务年限9.5年。项目区属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8.2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7.95hm2,直接影响区0.28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扰动的土地面积7.95hm2,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4625t。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原则、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按国土测绘面积(78991 m2)与临时堆土场占用面积(1500 m2)之和为80491m2,需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0246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调整为77.84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管理中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管理,将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二)落实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报告。
(四)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工程项目批准开工建设后,项目批准情况应报我局备案。定期向我局及三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性质或布局等发生较大变化时,须修编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0246万元。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