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14年度新会区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
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河道水情、防洪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14年度新会区级许可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 新会区级许可发证河道为:市管河道潭江干流新会界河段、银洲湖、南坦海、陈冲水道、江门水道新会段、九子沙河、睦洲水道、八宝水道、虎坑水道以及区管河道。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上述河道全部列为2014年度禁采区。
二、 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