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bet365中文官方网站
 
  公开办文件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链接专栏 >> 政府部门 >> 司法局 >> 制度建设
新会区司法局过错责任追究制
发布时间:2012-05-18

新会区司法局过错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全体工作人员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内增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管理服务对象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立即进行补办。

  2、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更改数据,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损害政法干部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4、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依照《新会区司法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党务公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