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法院率先在江门地区开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012年9月19日下午3时,江门市新会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启动仪式在新会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四家单位代表正式签署《新会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实施办法》),通过该项制度的实施,有效避免未成年罪犯因实施较轻刑事犯罪行为造成的标签效应,给他们创造一个改过自身、重投社会的机会。省高院刑四庭庭长、省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冰同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少年法庭领导小组组长周岩同志以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雄伟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