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工作,调动组工干部积极性,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部门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必须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当年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调研、信息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
第二条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要积极履行职能,认真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协调区委组织部各股室、指导基层组织部门落实调研任务,并组织重点调研课题的调研。
第三条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编辑《组织通讯》,发挥《组织通讯》引导舆论、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 各镇委,会城街道工委,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基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以及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都要明确领导分管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确定专人负责调研、信息工作,各单位推荐1名干部担任组工通讯员,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组工通讯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区委组织部各股(室)也要确定1名干部担任组工通讯员,并切实履行职责,作为评选“先进股室”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各镇委,会城街道工委,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基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每年至少要完成1个调研课题。除区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选课题,并及时将确定的调研课题和形成的调研报告送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第六条 各单位组工通讯员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稿件要求:每个月1篇以上的信息稿(主要是简讯类文稿,字数一般在800字以内);每个季度报送1篇以上的通讯稿(主要是调研报告、工作研究、理论研讨、经验介绍类文稿,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
第七条 对各单位调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定期通报、总结表彰。
一、对调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测评
实行积分制,根据来稿和用稿情况进行计算,总得分为量化测评结果。
(一)根据来稿的数量计积分。完成1个调研课题得10分;给区委组织部报送1篇小稿得2分,1篇大稿得3分。
(二)根据用稿的数量计积分。被新会《组织通讯》采用小稿1篇得5分,采用大稿1篇得10分;被《江门组工通讯》、《江门组工信息》采用小稿1篇得20分,采用大稿1篇得50分;被《广东组工通讯》、《广东组工信息》采用小稿1篇得100分,采用大稿1篇得200分;被中央组织部采用发表1篇统一得300分。
二、对调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对各单位完成调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量化测评结果进行综合排名,通过《组织通讯》等形式定期进行通报。
三、对调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为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将以量化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每年评选一次新会区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组工通讯员,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