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通[2012] 13 号
转发市委老干部局《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全省 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
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市委老干部局《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江老通[2012]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分管老干部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老干部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