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通[2012]4号
转发《关于在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讲奉献、重服务、创品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区直局以上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市委老干部局《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讲奉献、重服务、创品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江老通[2012]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和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明确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活动。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老干部局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