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信息公开载体的管理,更好地为党务公开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信息公开载体管理机构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务信息公开载体负总责,具体负责信息公开载体的规划、建设、统筹管理、信息维护和信息公开载体安全等工作,负责对党务公开信息公开载体进行监督、评议。
二、信息公开载体种类
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公开栏、内部刊物、简报、网页、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等六大类。
三、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
1、在信息公开载体上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实效性、安全性。
2、属于中心工作、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近期工作热点、创新性举措等方面的信息,原则上应按程序积极收集和发布相关内容,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
3、办公室、人事政工、检务等相关具体维护载体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操作员负责分管栏目的信息发布和维护。
4、严格审核制度。各部门信息收集、审核、存储、传递、备份等工作流程参照《新会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5、敏感信息或重要政策必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才可发布。
6、涉密信息按有关保密法规执行,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奖惩规定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监督小组负责信息公开载体信息发布工作情况进展的督促和检查,每半年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有关情况。
2、凡被区级以上官方信息公开载体和报刊媒体采用或转载的信息,按《新会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各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网络信息工作不力的部门,将依照工作落实督查制度的规定,报经领导同意后,限期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