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和市委、区委的文件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治理为官不为,充分调动我局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17年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和落实容错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会为”“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划定纪律规矩“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努力营造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区经信商务领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树立正气。着力治理为官不为,震慑庸政、懒政、怠政等不正之风。全面落实容错机制,大兴务实、求实、落实之风,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激情进取、奋发有为、担当实干。
突出问题导向。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后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追根溯源、精准发力,综合施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切实把不良风气扭转过来。
突出重点对象。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全员参与,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动机关作风全面根本好转。
突出惩戒并举。将严以用权、严格法纪、严肃治理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始终,加大对干部为官不为的治理力度。对在巡察、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群众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迅速整改;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等问题,运用组织、纪律等多种手段从严从重惩处,促使其汲取教训、彻底改正。
三、整治重点
聚焦不思进取当庸官、推诿扯皮当躲官、作风漂浮当看官、办事拖沓当懒官、装聋作哑当木官等五种现象,精准整治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谋改革促发展、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的分工任务、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为民服务和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结合单位和岗位特点,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懒政怠政庸政等“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不会为”的问题。重点是:创新意识不强,面对历史积累的很多矛盾和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缺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办法;工作执行力欠缺,对上级部署的一些任务抓得不够紧,效果不明显,缺少生机和亮点,形不成特色和优势;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作长期存在或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积累,碌碌无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没有应对之策,一出手就手忙脚乱、处处被动。通过整顿,增强广大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应对复杂局面和问题的能力,提高干好岗位工作、更好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
(二)着力解决“不能为”的问题。重点是: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不多,没有推进工作的硬招实招,对上级确定的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或约束性指标,组织协调不得力、服务管理跟不上、配套保障不到位,导致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解放思想程度不够深入,对新决策新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对新问题新要求不适应不会抓;战略思维深度不够,缺乏把握事物运行规律的本领,缺乏开拓创新的活力,迟迟打不开工作新局面。通过整顿,引导广大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新动能,创造推动经信商务领域发展的新业绩。
(三)着力解决“不想为”的问题。重点是:用人导向不端正,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没能充分调动起来;工作分工不合理,人浮于事的问题比较突出;能决定的事项不作决定,搞层层上报,该承担的职责不尽力承担,把责任简单“切割”、层层摊派;主办的工作不主动牵头协调,不落实落细责任,对工作进展情况不了解,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过问、不协调解决;协办的工作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习惯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通过整顿,焕发广大干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激情,引导广大干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干事创业。
(四)着力解决“不敢为”的问题。重点是:勇于担当的精神不强,干事创业的氛围不浓;工作标准不高,缺乏事争一流的勇气;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不及时纠正,对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重大问题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对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合理诉求不积极回应、不及时处置,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尽力保护;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甚至能办不办;习惯于当太平官,做老好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管理范围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通过整顿,强化事不避难、极端负责的责任担当,以正确用人导向推动事业发展。
(五)着力解决“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势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缺少敬畏,导致用权任性、胆大妄为,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选择性执法;作风漂浮不扎实,大轰大嗡,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瞒报、谎报、迟报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重要紧急情况;对可能诱发公共事件的不稳定因素不主动研判,不主动化解;不负责任、脱离实际地下指标、压任务,曲解或滥用“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单位在执行中的困难不帮忙解决;不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简政放权措施不执行、缓执行,“吃拿卡要”“股长现象”;不贯彻落实利民惠民政策,侵占、克扣、挪用惠民资金;不落实便民制度,导致群众多跑腿、多花钱;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不按规定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处理、反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推了事,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做耐心解释。通过整顿,树立规范用权意识,完善权力清单,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确保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四、整治措施
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上肩,围绕与本单位相关的重点领域,对照五大问题的种种表现,对症施治,抓住不放,让“不会为、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的干部有压力、挨板子、丢帽子,让“善作为、主动为、勇作为”的干部有动力、有奖励、有平台,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把握关键环节,强化重点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督办督查力度。积极配合区委区府办公室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有效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大督查问责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督查问责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5号),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应当予以问责处理的情形,要严格按照流程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落实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有效震慑。
(二)配合做好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民生实事为重点,支持配合做好专项巡察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巡察全覆盖、查找问题全覆盖、责任追究全覆盖。
(三)配合做好明查暗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配合做好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明查暗访工作,重点整治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热衷潜规则、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严肃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等党内法则和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问责利器作用,推动责任担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为官不为现象较为突出的部门,广泛收集并梳理确定需要整改的事项,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落实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进一步健全问责启动机制,完善问责审查流程,加大问责力度,让从严问责落实到实处。突出抓早抓小,主动实践“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提醒。
(五)“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按照“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干实事,整治干部不干事,引导干部干成事,让“能干事”的有位,让“不愿干”的挪位,让“不会干”的失位。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和实绩考核机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凭实绩用干部,让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对实绩不好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六)容错纠错机制。贯彻落实“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按照市纪委《关于落实“三个区分”精神实施失误免责的意见》以及我区的贯彻意见,把坚决正风肃纪与推动干事创业统一起来。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正确认识改革创新过程中工作失误和个人腐败行为的本质区别,把握为公还是为私、故意为之还是无意过失、竭尽所能还是放任推诿、不可抗力还是失职失责和正反两方面综合效果,既推动落实责任,又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大力治理为官不为的同时,积极倡导“敢闯敢冒、先行先试”的工作理念,以宽阔的胸襟和坚定的态度鼓励干部、职工大胆试、放心闯,着力营造“崇尚实干、争创佳绩”的氛围。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年6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时间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召开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和落实容错机制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印发《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2017年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和落实容错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8个一”活动内容,即“制定一个活动方案、成立一个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开辟一个宣传专栏、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推行一次勤政履职承诺、张贴一批宣传标语、报送一批活动信息”,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治理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服务对象或退休党员干部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总,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做好整改措施。实行对问题整改“挂销号”式管理,明确责任股室、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建立起问题整改台账,同时将整改措施、整改承诺张贴在公开宣传栏进行公开。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实施“挂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为官不为产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实效上总结和把握“整治不为、促进担当”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围绕区委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紧紧围绕区委统一部署,我局成立治理为官不为和落实容错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志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惠权、叶杏嫦、李洛培、担任,成员为黄育豪、蒋英云、陈晟昊、金华、陈裕成、吴池发、温柏林、苏婉容、李宇耀、梁惠群、梁健平、胡文超、胡锦洪、黄瑞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杏嫦(兼任),成员为黄育豪、蒋英云、余锦安、林悦敏、郑创荣。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指导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搞好动员、抓好部署,充分运用我局政务网站、OA办公系统、宣传橱窗、工作简报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善于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人事监察股要认真组织开展为官不为整治工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工作信息。专项行动期间,每月15日前将我局为官不为问题整改台帐和专项行动工作信息,通过OA平台用电子文档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搞好统筹结合,深刻推进整治行动。把推进整治为官不为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作风建设的坚实基础和有效延伸;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整治成果作为践行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检验;与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