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bet365中文官方网站
 
  公开办文件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链接专栏 >> 政府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制度建设
关于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内容集体讨论研究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

关于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内容

集体讨论研究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新会汽车总站党委,区交通建设办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制度》等五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总支委员会

2013828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内容

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根据上级有关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务公开集体领导的原则。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内容负有主要责任。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所有党务公开的内容,都必须是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的。

   三、决定党务公开内容的会议,必须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已决定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进行公开。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开。

   第二条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党务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三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

   第四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本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布。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

   第四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局党组意见予以督办。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

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局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各党组织和股室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 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 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真实、规范、有效地开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能力强,理论、政策水平较高,善于发现和思考问题,具有较强判断事非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直言不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三)作风公道正派,品德优良,处事公道,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政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四)具有广泛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行业的人员。

   (五)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予以聘任。受聘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严重失职渎职、从事与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职责不相符的活动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取消其资格。

   二、聘任期限

  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聘期为3年。

   三、监督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适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党政组织进行反映。

   (三)对党政组织保障党员和群众对党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党员和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认真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监督方式

(一)在有关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上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制定和完善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二)应邀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可以通过参加有关听证会、情况通报会、咨询会、民情恳谈会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反映。

(四)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在收集到党员和群众意见后,对涉及政策、民生民情的重要意见,应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向本局反映。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党务公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