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检察院2012年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2012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检察机关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我院2012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以及检察人员的廉洁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检风,为推进我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教育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和纪检组长莫文秀同志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工作报告;刘海同志在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工作报告;魏志平同志在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讲话、工作报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一)开展以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观看中央纪委拍摄的电影《忠诚与背叛》,开展学习讨论和观后感征文活动。
(二)开展以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党风教育。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当前我院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好头、作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弘扬新风正气。
(三)开展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
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规制度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省纪委组织编写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2)》。
(四)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教育。
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积极运用从政道德模范开展示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德律己、勤廉从政,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不强、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对象是我院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从动员会至9月15日,安排一个月时间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相对集中5—7天时间进行学习。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院上下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查摆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调市院纪检组、区纪委,认真抓好教育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与与本院党总支、政工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教育学习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要统筹兼顾。要把教育学习活动与当前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真抓实干,服务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好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妥善安排,以教育学习活动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要突出重点。1、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重完善办案工作制度、检务保障制度,健全派驻镇(街)检察室的监督管理制度;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监所和派驻检察室的廉政风险防控,在以上部门设立廉政风险监察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要丰富载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要按照区纪委部署,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区纪委举办的“五邑廉洁清风”巡回报告会,选送我院编排的节目《月朗风清》参加市纪委“五邑清风”反腐倡廉文艺汇演。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组织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文章和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检察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附:反腐倡廉研讨文章和格言警句征集要求:
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其中:
1、格言警句:要求每一名干警至少提交一条;
2、研讨文章:要求40岁以下的干警提交一篇,
请于8月底前将有关材料交至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