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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0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吃拿卡要”等损害我区投资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及构建惩防体系、防范廉政风险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我局工作服务质量,解决“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营造平等、开放、宽松的海洋与渔业经济投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袁朝护

副组长:李东生

  员:曾幸罗、李高飞、谭向阳、冯文俊、廖荣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东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小英、何艳先、梁少均、马惠媛组成。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港建设管理中心。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股室(单位)。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方面的问题: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的行为;

3.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4.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5.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为期3个月,具体按以下步骤推进:

(一)动员部署

时间节点:8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印发《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二)学习教育

时间节点:专项行动全过程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以专题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教育活动。

1.专题学习。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为重点的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相关法规、政策和正反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2.个人自学。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包括《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廉政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学习资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学,并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建议,适时补充完善学习资料。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互相监督,把学习教育贯彻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查、边学边改,全力营造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

(三)自查自纠

时间节点:95日至920日,其中征求意见工作应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责任单位:各股室(单位)。

认真对照重点整治的六方面问题,开展自查整改:

1.对照检查。各股室(单位)对照重点整治的六方面问题,认真做好两个“查找”。一是查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二是逐一排查各项职能,查找容易滋生“吃拿卡要”行为的风险隐患点,两个“查找”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2.征求意见。通过公开监督投诉方式、设立“吃拿卡要”行为举报信箱、问卷调查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办公室要落实征求意见工作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拓宽意见收集范围。制作统一的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并向各股室(单位)派发,各股室(单位)在为群众办事时应主动邀请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并于每周五把收集的调查问卷交办公室汇总。

3.落实整改。各股室(单位)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拟定整改计划、优化服务承诺并落实整改。计划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整改应抓重点、抓典型。抓重点,即重点抓好与群众、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吃拿卡要”行为的整改工作;抓典型,即重点抓好本系统典型问题的整改,特别是对落地慢、落地难的项目应深入剖析,仔细查摆。

(四)整改验收

时间节点:920日至1015

责任单位:办公室

1.书面审查。对各股室(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整改计划、优化服务承诺及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对各科室(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重点关注各科室(单位)自查范围广不广、自查深度够不够、整改措施可不可行、措施落实到不到位等。

2.个别审查。对于在书面审查过程中发现自查不深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通过分别召开部门座谈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并向有关股室(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股室(单位)应在部门座谈会召开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把整改情况报办公室审查。

3.严肃查办。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马上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群众投诉的股室(单位)及个人,经查明确实存在违反相关工作规范、纪律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建章立制

时间节点:1015日至1110

责任单位:办公室

针对行动中暴露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点,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预防“吃拿卡要”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重点探索创业投资审批环节的监管机制建设,在不增加审批工作时间、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开展,优化企业投资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专项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我区海洋与渔业投资创业领域的延伸,是加强我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决策,是符合企业期盼、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各自实际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做到业务工作、专项行动两不误。

(二)严肃纪律。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专项行动,行动过程中发现的“吃拿卡要”问题,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不得隐瞒。对于故意隐瞒“吃拿卡要”行为,以及因故意或疏忽遗漏风险隐患点,导致“吃拿卡要”行为连续发生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透明公开。专项行动方案、优化服务承诺、整治情况报告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专项行动的各节点成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让专项行动在阳光下进行。

                   

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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