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黄标车”全区域限行正式执法
从2015年9月1日起,每日8:00至20:00时,我区全行政区域(高速公路除外)禁止“黄标车”通行。从10月1日起,将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即电子警察以及路面检查进行执法。凡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2015年10月10日下午,我局联合新会公安交警,在新会区的启超大道碧桂园路段开展“黄标车”限行路面执法检查。期间截停检查车辆约40多辆,检查发现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7辆、未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1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依法进行处罚,我局也发放了《“黄标车”政策告知书》向车主告知我区的黄标车管理有关规定;对未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我局发放了《限期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督促车主尽快办理环保标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黄标车”限行路面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度,改善新会区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