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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会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8

 

 

 

 

 

 

 

新供办〔201310

 

 

 

 

区供销社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基层供销社

《新会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已经区供销社党组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行政 工作制度 通知

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13422印发

新会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区委学习中心组布置的年度和季度的学习计划,根据区委学习中心组秘书处和区委宣传部每季度下发的理论学习资料汇编,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中心组具体的学习计划。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必须安排一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时间半天以上。学习可采取宣讲辅导、座谈讨论的方式进行。重视自学,围绕研究思考的问题进行调研,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要求每人每年度有一篇以上的学习心得。

(二)健全机关党组织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退休党员同志的学习以自学为主,根据安排,认真组织退休党员同志参加区委老干局组织的集中学习。

(三)健全各股(室)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以股(室)为单位一般每月安排两个下午的时间集中学习,一节为理论学习时间,一节为业务学习时间,不断充实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凡需要经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主任对本单位行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均享有平等权利。主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善于集中集体智慧和听取正确意见,形成主任办公会议统一意志和集体决策。讨论中有较大争议的问题,应暂缓决策。

(二)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个人分工负责制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基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向集体领导负责。主任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遇到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和主任办公会议请示报告,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报告或集体讨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果断处理,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重大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基本方案,并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参与集体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行使在集体决策中的民主权利,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集体的决策。在个人意见被集体决策否定之后,可保留个人意见,有权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反映,但行动上要自觉保持与集体决策一致,坚决执行集体决策,不得在会外散布不利于集体决策的言论,更不得在行为上有任何违背集体决策的表示。

 

三、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由党组会议主持人指定参加人员。

(二)党组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和指定的股室、下属企业单位和基层社负责人参加。

(三)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四)党组会议内容:1、学习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社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评先评优、奖励与惩戒、纪检监察工作中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意见、党建与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上级党委责成党组研究的问题。3、需要提交党组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五)党组会议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通过,作出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组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方法,既有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凡是涉及到人、财、物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任何时候任何个人都无权答复。

(六)凡是党组会议确定的事项,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更改。如确需更改变动的,应提交下一次党组会讨论。

 

四、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一)例会制度。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内容。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2、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3、讨论、决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目标考核等。4、评选推荐先进。5、分析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出现的问题。6、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工作事项。7、研究吸收预备党员和转正有关事项。

 ()议事程序。会议由机关党总支书记主持。机关党总支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即可召开。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将会议议题提前告之各委员。

(四)会议纪律。机关党总支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会前应向机关党总支书记请假。

(五)议事原则。会议在党组领导下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委员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机关党总支会议应有议有决,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委员应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和副科级干部参加,必要时扩大到与议题有关的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二)议事内容及范围:

1、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

2、审定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

3、研究沟通各分管范围的工作情况,通报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研究确定重大工作和较大的经费开支;

5、决定机关、下属企业和基层社干部职工奖惩;

6、研究确定机关、下属企业和基层社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职责分工;

7、研究机关、下属企业和基层社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

8、主任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会务工作。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才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每周星期五办公室主任收集各个股室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下周(周一)是否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办公室要在会前将会议议题、材料送主任办公会议成员审阅。主任办公会议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班子成员分工分头办理,需要有关股室办理的事项,由分管领导下达并负责组织落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与会人员为本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安排正股长以上干部作为列席人员。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

(二)民主生活会前,人事股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综合后送各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意见。

(三)民主生活会上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本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综合向班子成员反馈。

(四)民主生活会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

(五)会后要及时写出报告,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连同民主生活会记录一并报上级党委。

 

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决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抓。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主要是:1、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八、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督促本单位各股(室)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助查处对口信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

4、按照“三个管好”的要求,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徇私、不袒护;抓好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

5、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带头认真学习,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维护党政纪律,作好表率,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副职领导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向党组织委员会和各股室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3、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不正常状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各股(室)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制度。抓好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的查处,确保所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组织指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分管其他股(室)的副职领导岗位职责:

1、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协助主任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分析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采取措施加强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

3、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管好家属子女,掌握分管股(室)人员的廉洁从政状况,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违法乱纪问题;

4、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督促分管股(室)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助查处对口信访问题和违法乱纪案件。

 

九、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是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听取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或以书面形式内部公开述职述廉报告,同时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的检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是:

1、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部署及开展情况;

3、遵纪守法,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

4、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情况;

5、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6、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讨论决定的情况;

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基本程序是:

1、广泛征求意见。领导干部在形成述职述廉材料前,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干部群众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

2、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应由领导干部本人独立完成,要认真进行总结回顾,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或内部公开述职述廉报告。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听取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或组织全体人员审阅述职述廉报告;

4、组织民主评议和听取意见。述职述廉报告会可同时组织民主测评,并采取座谈了解、个别访谈等形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5、反馈意见与落实整改。对民主评议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和测评的结果,由办公室负责向述职述廉对象反馈,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后,要按照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向区纪委报告有关材料。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情况、整改情况等有关资料,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十、文件审批分工细则

(一)主任审批、签发的文件:

1、以本单位名义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以本单位名义下发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件和通知,以本单位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通知,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会签的重要文件;

3、本单位机关股级干部和下属企业、基层社正、副职领导的任免通知;

4、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调进、调出、提拔、奖惩,本单位的工作制度、重要的报道文稿、重大的财务开支。

以上各项,在送主任审批之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不在家时,应该送在家的其他班子成员审阅或直接送主任审批,同时,打电话或发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如果联系不上,事后有关股室应向分管领导报告。主任不在家、通信联系不上但又急需发出时,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有关股室向主任报告。

(二)班子其他成员按分管范围审批、签发的文件:

1、以本单位名义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一般性材料、函件及工作中具体事项的请示、报告;

2、以本单位名义下发的一般性文件的通知,一般的会议通知,对工作检查督促的通知,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会签的重要文件;

(三)股长(主任)审批的文件:

   不决定重要问题的一般性业务联系函件,或提出一般性意见供对方作参考的函件,以及一般性的催办函件。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经费由财审股记账和报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经费开支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由主管副职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每月的财务开支情况由财审股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本单位会计、出纳分开设置,由财务部门人员兼任。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财经制度和纪律,按本单位的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把好关。

(二)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各股(室)有接待任务的要事前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然后报办公室安排。接待报销的“票据标贴审批表”“验收人”一栏,要由分管领导验收签名,送主要领导审批后,经办人再到财审股办理。各股(室)购物要事前请示分管领导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定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保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时,各股室应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批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采购,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设备,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各股室收到上级拨入或其他单位调入的固定资产在拨(调)到10日内报办公室登记。

各股室对使用固定资产负有保管的责任,对摄像机、投影仪、扩录音设备、数码照相机、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电视机、打印机和可移动硬盘等贵重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原则上不得随意外借。对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外借。

各股室干部职工因退休或工作岗位调动,对其使用和保管的本单位固定资产需办理清点交接手续,并经股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处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对外捐赠、出售和转让等,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审批表。各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股室提出意见报办公室,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直接办理。对不涉及产权变化但其使用权已发生转移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会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含使用权转移的各项事宜)管理。

 

十二、请假休假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科员请假半天的,经股(室)领导批准,股长(主任)请假半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副职领导请假半天的经正主任批准。本单位干部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计算为休假时间;请假时间超过规定应享受休假时间的,当年不能再申请休假。

(二)工作人员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本单位副职领导休假由正主任审批,其他工作人员休假由各股室编排好,分管领导审批。申请休假的工作人员要填写《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送人事股备案。工作人员年度休假,一律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可以一次休完,最多只能分3次。

(三)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已转正定级的每年可休假五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休假十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十五天。上述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新会区供销社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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