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书籍读后感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 李荣利
为丰富自己的廉政知识,近日我阅读了廉政书籍《中国廉政史话》一书,通过阅读深刻了解了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我觉得该书对于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有着借鉴和参考作用。对于如何有效推进我党反腐倡廉工作建设,本人有以下两点体会:
一、学习借鉴传统经验
《中国廉政史话》记载了上起国家制度出现以前的原始氏族部落的廉政萌芽,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开创的廉政新风,时间跨越5000余年。漫长的中国廉政史积淀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批判继承。
首先,是以民为本、顺应民心的传统。自从《尚书》中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民本思想之后,历代进步思想家和比较开明的统治者都能坚持民本与爱民的思想传统,并在统治制度与政策的设计上有所体现。民本与爱民,既是中国廉政史的优秀传统,也是历代廉政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
其次,是如何处理德治与法治关系的经验。在中国政治史上,出现过德法并举、单纯法治、无为而治、德本法用等不同的治国理念和政治模式。比较起来,还是儒法结合的"德法并举"模式更加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但就廉政而言,无论是"德法并举"还是"德本法用"理想,对于中国的廉政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是勇于进谏和善于纳谏的经验。在中国廉政史上,御史监察制度虽然有人治之弊,但还是有正面作用。在此制度下,涌现了许多勇于、善于或巧于向君王进谏的清官廉吏。
第四,是不畏强权、公正执法的优良传统。中国廉政史上,涌现了许多不畏强权、执法如山的模范人物与典型事迹,如东汉光武帝时代的董宣、宋代最著名的清官包拯、明代的刘宗周。
第五,是严以律己、不欺暗室、廉洁奉公的官德与政风。任何时代的廉政,都是与执政官员的道德品质和行政作风密不可分的。所以,中国的主流思想家总是把"修己安百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中国廉政史上,大凡清官廉吏,都具有严以律己、不欺暗室、廉洁奉公的优秀品格。
这些有关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是我们中华民族廉政文化的宝贵财富,至今仍有极其重要的人文价值,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二、在继承传统经验基础上改革创新
加强我党反腐倡廉建设,我们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还要加入新时期新鲜元素,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
一是突出教育和预防。反腐倡廉,预防为主,教育先导。要打造“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把党纪法规列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使学习贯彻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全过程。不断推出新形式。着力于和风细雨、潜移默化的效果,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更易接受的方式,避免简单说教。关注身边人身边事,完善警示教育基地,使示范教育更加触及灵魂、警示教育更加发人深省。
二是加大公开公示力度。通过公示行政机关或行政官员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家庭情况、自律情况、子女情况、交际娱乐等情况的公示,使反腐倡廉的起始过程透明,让公众知道并选择哪些行政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等。不论是纪检监察还是检察,其立案、调查的时间、承办人员、案件性质等相关情况需及时公示,出台详细的反腐倡廉量化指标,针对各项指标的评判标准予以公示,使得反腐倡廉过程公开透明。对反腐倡廉的结果须公示评判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得分,并进行评比,评比的结果进行公示,让普通民众了解上述情况。如有违法违纪案件,其处理结果需及时公示,应该处分的防止处分不当,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应移送。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制度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是源头治理的根本工作。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廉政承诺等廉政教育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不断使廉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增强教育实效。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包括奖惩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件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的流程,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高效执行机制、客观评价机制、严格监督机制。同时,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调研、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领导干部帮扶蹲点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转变作风。
四是强化监督和惩处。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深化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包括监督意识、监督习惯和实行监督能力在内的监督素质;健全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从程序上、内容上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改进和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健全领导班子内部工作汇报、通报情况、述职述廉、谈话和考核反馈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坚持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努力使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三要严肃追究和惩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失察错用以及不作为、决策失误的领导干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使领导干部谨慎用权,防止滥用权力。对无所作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要加以批评和惩戒;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实绩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及时调整,进而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