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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关于调整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分局属各股室、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档案馆: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现将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局长、党组成员林卫民(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一、健全班子民主决策和议事规则,落实“末位发言”制度。

二、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落实重大工作集体议事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落实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会签会审制度,实行分权制衡。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直接分管人事,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五、严格财政纪律,不直接分管财务,实行重大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书记李买益(分管分局党务工作和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工作)

一、落实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

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建、工青妇建设等工作的指导。

四、严格按照国土所建设有关要隶,加强对国土所管理的检查和指导。

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劭如(分管办公室、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工作)

一、落实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格执行党的用人制度,严格把好考察关,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人用人。

四、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五、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把好用地预审关。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洪长炼(分管纪检、监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访工作,联系江门执法支队二大队)

一、落实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促进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落实违法案件会审、回避等制度。

五、督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对大案要案要主动抓、主动管,轵极化解群众矛盾。

六、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工作的廉政监督。

副局长、党组成员黄碧晶同志(分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区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区国土资源档案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落实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格执行地籍管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五、加强保密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政策。

六、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土地开发项目招投标制度。

七、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落实会签会审制度,强化对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作监督。

八、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档案管理规程,定期对档案管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副局长、党组成员梁万全(分管土地利用管理股和地质矿产管理股工作)

一、落实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监督,确保征地最低保护价、“两公告一登记”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落实土地出让会签会审制度。

五、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落实土地出让会签会审制度。

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矿业权管理会签会审制度。

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矿点生产情况巡查,责成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矿点进行整改。

八、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当地质灾害发生时,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

 

 

 

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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