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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实施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领导小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新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领导小组

 长:胡振雄

副组长:冯广志、林煜鸿、李桂英、李健如

 员:陈光球、李秀媚、陈国威、聂晓虹、梁光威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3.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四)目标任务

建立一个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创建一批制度,使党内监督管理不断强化,使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促进党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创新一批载体,使党内事务透明度不断提高;解决一批民生问题,使以民为本执政理念不断强化。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区委、江门市局等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分局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分局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分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共13条目录,分别是:重大任务、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办事指南、联系基层、工作动态、党员风采、学习天地、项目审批、重点项目。

2.实施公开。对以上所有的项目按程序公开。

3.信息反馈。将听取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处理或整改。

4.归档管理。将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和归档。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长期”即除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外,保持持续公开;“定期”指进行周期性公开,具体周期依实际情况确定;“即时”指及时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范围

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党员;按规定对社会公开的。

(五)公开方式

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党建网站。

三、实施步骤

(一)完成时限

学习动员阶段:1017日—1021日;

组织实施阶段:1022日—114日;

监督检查阶段:115日—1110日;

整改提高阶段:1111日—1115日。

(二)建章立制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分局局党组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目录条款。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党支部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已提出申请但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支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考评制度。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4.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分局党总支部党员担任。

5.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深化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意识及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激发党组织活力,进一步推动新会工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公开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先进,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统筹兼顾,探索创新。坚持把完成各项工作与完成党务公开任务有机统一起来。要针对存在问题,着眼更加规范和科学,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平台载体,丰富内容,强化效果,创出发改亮点和特色,构建“阳光党务,和谐发改”。

 

附件:江门市工商局新会分局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表。

 

 

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江门市工商局新会分局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表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计划、目标

工作措施、要求

 

学习

动员

阶段

1017

1021

1.学习省、市、区关于开展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会议、文件要求精神。

2.成立领导机构、监督机构。

3.制定本单位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1.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确定人员分工。

2.组织学习省、全、区有关党务公开的文件及领导讲话,务求领会精神,掌握要点,明确要求。

3.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组织

实施

阶段

1022

114

1.编制公开目录。要参照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参考目录,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党务公开目录。

2.制定公开制度。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

3.实施党务公开。按照公开目录,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1.制定公开目录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力求具体全面。公开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利用网站、电子触摸屏、宣传栏、简报、会议等进行公开。

2.公开时效和公开时间要明确、适时。

3.编制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公开制度。

 

监督

检查

阶段

115

1110

1.开展自查活动。组织各支部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配合上级开展专项检查。配合市、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工作。

3.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1.自查工作要求在总结党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党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薄弱环节。

2.自查要彻底,检查要全面,查要有针对性。自查面要求达到100%

 

整改

提高

阶段

1111

1115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党务公开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目标及应达到的初步效果。

2.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3.总结表彰。对党务公开工作要求标准高,公开及时、程序严格、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群众评价高,社会反映好的股室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1.整改方案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整改措施要有力度,整改效果要明显。 

2.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3.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等结合起来,形成长期有效的党内民主机制,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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