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创文”督导发现我区校园周边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顺利通过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区工商局四举措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整治行动,行动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05户次,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一是强化领导。区局高度重视,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通过会议、微信、短信等各种渠道强调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和基层工商所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察。分管领导多次带领企管股负责同志到校园周边进行督察,重点是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到属地工商所进行跟踪处理,巩固整治行动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执行《江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第一批)》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超市、商场、小卖部、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亮照经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移送给相关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予以查处。二是严把产品安全质量关。对校园周边商铺、超市售卖的产品进行详细检查,严禁经营者销售来源不明、单证不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商品,督促经营者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把好商品质量关。三是严把低俗文化侵入关。配合文广新等部门,全面清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店、餐饮店、文具店、书店、音像店以及桑拿、沐足、歌舞厅、酒吧等各类娱乐场所,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严厉执法,打非治违。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对监管中发现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坚决予以行政处罚,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二是注重疏通引导。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指导,劝导为主,引导经营者及时整改,合法经营。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工商、城管、食药、公安、教育、文广新等部门之间治理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实现监管资源共享,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
四、广泛宣传,巩固成果。一是向经营者派发宣传资料,从法律层面向校园周边经营者大力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依法守法经营,提高自身的法律责任意识,构建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监管长效机制。二是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在超市、商场等较大型的经营场所设立12315举报电话,强化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对校园周边的消费投诉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