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联系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我局决定建立单位与家庭协调配合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家属联系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各股室和下属养护中心密切配合,真正做到与党员干部家属建立起沟通联系的有效渠道。
二、收集掌握家属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信息,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微信群、QQ群等便于联系的通信方式。
三、通过电话、书面、微信、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形式不定期与家属互通有关情况。原则上每月进行一至两次的电话查访,每半年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每年组织一次上门调查了解情况。同时,欢迎家属通过不同方式随时沟通联系。
四、实行“八小时以外”因公外出向家属通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业务活动、外出办事和晚上加班等活动,我局要及时向其家属进行通报。
五、实行节日长假、休年休假抽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长假和休年休假期间,局领导可以向其本人或家属询问去向及所在位置,本人及家属应如实报告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