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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开展“走、帮、促”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8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开展“走、帮、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观念,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结合区委、区政府在区直部门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和区组织部在全区机关单位党组织中开展“走、帮、促”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真抓实干,服务发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进村入企联系群众,有效整合机关与村(居)、企业的组织资源、物质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服务企业、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二、目标要求

突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转变机关作风、加强组织建设”四个目标要求,结合公安职能和我局实际,做好“服务基层月”活动的深化衔接,开展“走、帮、促”主题实践活动,力促全体党员干部以结对帮扶、挂钩联系等方式,走进企业、走进基层和走进群众,实现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根本目的,与创先争优活动同步推进。

三、活动内容

根据区委组织部《在全区机关单位开展“走、帮、促”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新组通[2012]21号)的通知精神,延伸“服务基层月”活动,在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走、帮、促”实践活动,走:走进村居,走进企业,走进群众;帮:帮助建设一支好的队伍,帮助解决一个发展难题,帮助解决一个实际困难;促:促进作风转变,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立足我局实际,力争在为民服务质量、解决实质问题上创先争优。

(一).活动形式

分局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自身部门职能,结合“服务基层月”活动摸底调查情况,拟定走访计划,确定一个重点帮扶村、社区或企业,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挂钩联系进行帮扶,活动从4月份启动到9月份结束。各支部负责报送重点帮扶企业、社区、村(居)名单。

(二).活动内容

1、走进村居,协助建设一支好的干部队伍,促进社会和谐

1)开展教育培训。结合单位职能优势,灵活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素质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

2)完善体制机制。指导联系村(社区)完善党组强领导的村(居)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健全权力公开透明机制;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

3)为民兴办实事。围绕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重点帮助、协调解决村民、居民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不断改善村居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促进和谐稳定。通过开展“矛盾调解月、问题整改周、为民办事日”活动,帮助联系村居排查疑难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协调解决在治安、社会稳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走进企业,帮助解决一个发展难题,促进转型升级

1)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谈话和实地察看,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实际困难和急需处理的问题,听取他们的主观需求、客观困难及改进机关作风、服务民生发展的意见建议,并一一记录在案,各党支部、党小组联络员负责记好“民情日记”(附件2),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帮扶工作意见。

2)明晰发展方向。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联系企业实际,立足公安职能,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明晰发展方向,形成工作指引。

3)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结合“三打两建”活动,通过维权维稳等方式,出谋划策,促企业转型升级、村居经济发展。

4)抓好党群工作。各党支部和党小组创建统筹党、工、青、妇“五好”示范点,帮助企业组建党的组织和团的组织,实现组织建设全覆盖。指导企业开展好党建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好的党员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政治活力和组织保证。

5)做好跟踪服务。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与企业保持联系,作为共建责任人,协助企业抓好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推进长效发展,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三)走进群众,帮助解决一个实际困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1、倾听群众心声。党支部、党小组要通过谈话和实地察看,了解联系户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实际困难和急需处理的问题,听取他们的主观需求、客观困难及改进机关作风、服务民生发展的意见建议。

2、记录群众意见。对联系户的实际困难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一一记录在案,记好民情日记,同时要注重做好解释说明及答复工作。各党支部、党小组联络员负责记好“服务日志”小册子,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帮扶工作意见。

3、落实帮扶措施。帮助结对群众解决一个以上实际困难或问题。针对联系户的困难情况,通过思想上帮促、技术上帮带、生活上帮扶、市场上引路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摆脱生活困境。对那些无致富能力或生活来源困难的群众,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保障。

4、转变机关作风。通过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落村入企进户,知民情、察民忧,了解基层情况,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有明显的提升。

四、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走、帮、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政委李明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所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简称“活动办”),设在政工室,活动办成员由指挥中心、政工室、监督室派员组成,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服务基层月”活动的统筹工作,政工室负责“走、帮、促”活动的统筹工作,监督室负责定期开展专项督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调研总体时间不少于5天;各党支部和党小组,每月与帮扶对象联系不少于一次,活动期间,为联系点办实事不少于3件;党员义工要积极参与义工服务活动,每年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20小时。

(三)强化检查督导。“走、帮、促”活动作为深化“服务基层月”活动的重要抓手,列入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将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底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中扣分。监督室要切实落实此项工作,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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