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 办事流程
申请è审查è出具核准意见
¢ 法律法规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发改资[2010]636号)。
¢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
2、应当招标而不宜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应提供上述核准条件相对应的证明,如保密部门出具的保密证明、两次招标失败证明等;
3、自行组织招标的需提供: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济、技术、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证书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备注:
所有资料加盖公章,除有要求外,一式一份。
¢ 发文类型 出具核准意见
¢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