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在区直部门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的通知》(新委办〔2012〕19号)文件精神,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趋紧、发展困难增多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决定4月份在区直部门中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四服务”为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真抓实干,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各股室在“基层服务月”活动中,要主动深入基层,切实在优化服务质量、解决实质问题上下功夫,重点加强四方面的服务:
(一)服务企业。深入企业,宣传各级有关保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帮助企业用活用足上级扶持政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同研究对策,谋划解决困难的办法,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融资、用工、用电、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结合本单位职能,重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增资扩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项目。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四大类91项倒逼项目,是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各股室在“服务基层月”活动中,要紧紧围绕我单位的责任倒逼项目,积极为项目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服务,推动倒逼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建设进度,要充分发挥职能,重点协调项目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快动工、快建设、快投产。
(三)服务基层。各股室要深入各镇(街、区)和村(社区)了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业生产、幸福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访维稳等情况,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属于自身职能范围的要尽快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要跟踪协调解决。
(四)服务群众。各股室、各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通过谈话和实地察看,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群众最急需、最盼望、最现实的事情入手,扎扎实实办成几件好事实事。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服务基层月”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新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在4月份,在兼顾好本股室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确保每周至少有两个工作日到基层服务。各分管领导为“服务基层月”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带头深入基层,亲自组织领导分管股室迅速制定活动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活动有目标、实施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各股室要认真填妥《“服务基层月”活动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一),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回传到办公室收发员的OA,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编排各股室的“服务基层月”计划,提前单位负责人通过后,发回各股室执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股室在开展活动时,要结合自身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强化服务,带着问题下基层,力求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股室对每次下基层服务的情况,要有登记,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要有跟进措施和办理情况反馈,做到出诚意、出实招、出实效。各股室负责人每周要认真填妥《“服务基层月”活动情况登记表》,总结好一周的服务基层情况,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发送到办公室收发员的OA。
(三)强化督查,扎实推进。各股指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情况将纳入单位本年度“创先争优、你我共行”活动中“先进股室”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股室活动情况的指导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指出整改。办公室负责总结发现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的好典型、好做法,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端正作风,树好形象。各股室、各党员干部要以良好的作风、形象开展“服务基层月”工作,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接受基层和群众的吃请,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要积极通过活动,知民情、察民忧,了解基层情况,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着力提高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使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有明显的提升。
附件一:“服务基层月”活动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服务基层月”活动情况登记表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