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校〔2012〕10号
党校各股室:
为加强对区委党校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党校党支委会研究,决定对新会区委党校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艳华(常务副校长)
成 员:杨 杭(副校长)
李关雄(校委委员)
张国伟(校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关雄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谭卓晶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领导分工
刘艳华同志主持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
杨杭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李关雄同志负责汇总各方面的信息并整理公开;
张国伟同志负责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公开工作。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
(一)向区委、区纪委请示汇报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部署并指导全校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听取全校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四)指导、督查、考核党务公开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五)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特此通知。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党校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