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党校(江门市新会区行政干部学校)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培训区委区政府和基层党组织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非党员干部;培训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对基层群众团体的骨干和其他干部进行有关的业务培训;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
(四)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与探讨,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