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股室、属下单位:
为深入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确保各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本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股室(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分工任务,制定落实措施,确保任务完成。本局属于牵头单位的,有关责任股室(单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本局属于配合单位的,有关责任股室(单位)要协助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分工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附件所列分工需要多个股室(单位)协同完成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股室(单位)。
三、各责任股室(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为2015年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凡本局牵头的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单位)要在5月22日前将上半年落实任务的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经分管领导签阅后书面报人事股; 11月28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
附件:区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