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新会区委关于印发〈新会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14﹞2号)精神,决定成立新会区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俊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全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许建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福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欣源(党组成员、区公资办副主任)
梁鸿华(党组成员、财政局非税分局局长)
汤达强(总会计师)
刘鸿舟(区公资办副主任)
张年昌昌(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施 薇(区评审中心主任)
陈 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区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周全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子坚(人事股股长)
李真红(国库股股长)
杨振益(监督办主任)
谭树群(办公室主任)
李灼威(债权债务管理股股长)
关惠群(行政政法股股长)
吴炳垣(镇财管理中心副主任)
谢致光(镇财管理中心副主任)
中共新会区财政局机关党委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