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bet365中文官方网站
 
  公开办文件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链接专栏 >> 政府部门 >> 财政局 >> 党廉建设
新会区财政局“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11

一、党委主体责任

(一)党组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目标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常态化机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增强制度刚性和执行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6、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坚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

2、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

3、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

5、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1、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领域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政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

1、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2、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严肃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党务公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