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决定,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抓。要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团区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
一、团区委领导班子要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四条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钟荣源(团区委书记)
一、按区委、区府的要求,对团区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责。对团区委班子成员及各部室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对各部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与党建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督促落实。
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措施,管好团区委机关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
五、对上级党政、纪检部门批办的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查办。
六、督促团区委班子成员和基层团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
徐丽萍(团区委副书记)
一、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的宣传部和学少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向团区委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完成。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三、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向团区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抓好团区委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制度,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保证区委、区纪委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的贯彻落实。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批办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对重要的信访组织查处。
五、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控制会议、减少发文和领导干部公务接待标准等规定的落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增强其拒腐防变能力。
六、定期检查、听取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反腐防变的能力。
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督促指导分管部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