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会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意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的要求,团区委以“八小时以外”活动为关键环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完善“四项架构”,有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一、完善监管工作的领导架构。在收到《意见》后,团区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开展监管工作;出台团区委《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成立“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对象。
二、完善监管工作的思想架构。团区委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省、市、区关于开展“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同时,在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股室干部之间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敲响警钟,统一思想。此外,团区委党员领导干部还自觉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内容清单》,开展自我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结合实际,创设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内部联系档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与家属交叉谈话,进一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情况,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休闲圈”和“社交圈”。
三、完善监管工作的活动架构。按照区委组织部《新会区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团区委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了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单位党支部及工作实际,团区委党员领导干部还携同家属在周末积极参与各类义工活动,切实净化“社交圈”、提升“休闲圈”。如在4月9日,团区委全体党员干部携同家属到三江镇“青青家园”开展“我们的节日”义工活动,并一同探望当地困难老党员,实现双重组织生活会有机结合。
四、完善监管工作的宣传架构。在党务公开栏中设置“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专栏”,公开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宣传监管工作的方案和要求,更新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监督。注重利用新媒体对监管工作开展宣传,在团区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阵地中发布专门文章,主动向团员青年宣传监管工作的同时还自觉接受监督。据统计,相关文章在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超500人次,在门户网站访问数达7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