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bet365中文官方网站
 
  公开办文件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链接专栏 >> 政府部门 >> 统计局 >> 党廉建设
(第五期)区统计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简报
发布时间:2016-03-14

区统计局不断探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

以外”活动监管工作新路子

自我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以来,我局党组迅速行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局纪检组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实行双管齐下,不断探索开展“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和监督工作的新路子。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为更好更有效地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来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明确局党组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承担主体责任;局纪检组和局办公室要切实负起专门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二、扩大监管范围

为了达到“人人受监督、时时受约束”的目的,更有效地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范围扩大。一是扩展监管对象。将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要求扩大到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去遵守和执行。将签订“八小时以外”活动承诺书的范围扩大到正股级(调查队副队长)干部,要求监管对象以签订承诺书的形式作出公开承诺,使全局正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扩展制度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责任内容增加“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实现全方位监管。

三、落实层级管理

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全局所有党员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完善我局的相关制度。一是补充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在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新增了责任人双方必须“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应当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二是补充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在局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责任内容中新增“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内容。要求局中层干部必须加强对本股(室)、调查队的党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反腐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都必须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按时逐级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将监督范围延伸到全局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实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样,既增强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对“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认识和自我监督约束意识,同时,在全局形成局党组实行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局面。                                                  

                             (撰稿人:吴慧英)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党务公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