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已于今年3月27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我局基层信访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信访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制度设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根据新人常办【2014】20号关于印发新会区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4年6月25日下午,我局在局八楼召开《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
会议由局法制股李坚成同志主持并宣讲,局机关股室和执法中队的主要负责同志及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共31人出席会议。
首先,局法制股负责人刘生学同志作了宣讲动员。
接着法制股李坚成同志讲述了条例出台的过程以及贯彻实施条例的意义作用,具体分析了信访条例的内容,从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条例明确的信访原则、诉访分离制度、网上信访和责任制度等方面做了深入宣讲。
宣讲活动结束后,梁炳宏副局长和皮昌华纪检组长作了重要讲话。区信访局韩冰副局长对本次宣讲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法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