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在我局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长效化为基本目标,坚持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有机融合,立足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不断取得管党治党新成效。
二、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固定每月的10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活动方式。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分党小组或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
(三)活动范围。全体党员原则上都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报党支部批准。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狠抓核心内容,做实规定动作。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围绕“熟读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上好党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学习研讨、廉政教育”等6个基础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1、熟读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结合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每次节选一段党章、一项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可采取支部书记领读、集体朗读、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
2、上好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所在党支部、联系单位的党支部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定期为支部党员上党课,鼓励普通以现场谈体会、谈感想、谈收获,互动交流讲“小微党课”。原则上,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2次党课。
3、交纳党费。在活动当天,每名党员按规定标准缴纳党费,由党支部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党费不准通过代扣工资等途径收缴,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由他人代缴。
4、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涉及本单位、支部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发展党员、推优表彰等党内事项进行民主商讨,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并在会后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
5、学习研讨。在熟读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基础上,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政策、重要部署进行学习研讨。各党支部可统一印发学习资料,采取集体研学、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一般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学,其他党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
6、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和各级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等学习资源,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 创新自选动作,做好“+”文章。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首创精神,在“+”上下功夫。在落实规定动作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提升活动实效。如执法、园林、环卫可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律宣传、清扫行动等活动;机关支部可紧贴党员志愿服务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结对帮扶、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是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开展支部活动,落实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各党支部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具体要做到“四有”,即有年度活动计划、有主题活动方案、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成效。
(二)确保活动全覆盖。对于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审定同意后可不参加集中活动,但党支部要安排党员定期“一对一”上门服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党组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党委委员会将定期收集活动情况记录以及随机对党员进行电话询查,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原则上在每月活动之后5个工作日内要把活动情况书面报给局办公室。办公室将优秀的活动案例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发布出去,加大对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