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安全监管局党政领导包案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委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办结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党政领导包案制度如下:
第一条 建立组织机构。建立机关信访工作党政领导包案工作小组,党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局领导任小组成员,包干负责分管股室业务的信访案件,确保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到实处。
第二条 健全责任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解决信访案件的责任机制。凡属区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日常的来人、来电、来信等信访案件,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和要求做到五包,即:包掌握去向、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止诉息访,确保结案率、息访率达到上级要求。
第三条 健全接访机制。一是建立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每月15日为信访接待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包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接待、协调处理信访案件。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对接收到信访案件,相关的包案领导要主动到基层、到信访人处了解案件情况,全面掌握案件的详细资料,为正确处理信访案件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第四条 健全结案机制。对每个信访案件,做到一个案件有一位包案领导、一份处理意见、一个办结期限。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形成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确保承办案件高质、高效完成。坚决杜绝包案后再次发生越级访的案件。
第五条 健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信访案件的结案情况;研究预测可能出现的信访案件,及早部署预防措施,化解矛盾。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