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党政事务公开的监督力度,不断强化我局的自身建设,提高我局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人员组成
由我局党员干部、群众中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的同志担任本局的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
二、主要职责
1、向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宣传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促进党员、群众对安监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2、对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收集、反馈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4、监督和帮助安监部门正确地行使权力,对发现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违犯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和事,及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三、其他
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及时向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通报安监重点工作和党务、政务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股室要积极支持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安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