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上午10时30分,我局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大泽镇兆安石场路口直入后往坚恒建材砖厂门口右侧小路转入的花木场内存在无证生产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接报后,我局执法大队立即联同大泽镇安全监管局、大泽镇建环局、大泽镇工商所、大泽镇派出所及属地村委会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场发现该场所建有炼炉等生产设备一套,并有数十桶废料原料罐,7桶为该场所生产的半成品,旁边有一辆装载两桶原料罐的中山牌(粤T17C52)货车。经了解,大泽镇派出所已在7月13日晚上接到群众对该场所的投诉,当时已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将现场有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现场取证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大泽镇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研究处理方案。此案目前已交由大泽镇政府和大泽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通讯员:新会区安全监管局 薛锦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