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两委班子成员分工;
2、党组织设置情况;
3、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4、本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职责;
5、目标与任务;
6、管委会年度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7、管委会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8、经济工作,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优化发展环境,繁荣管委会经济情况、集体财务监督情况、管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9、学习宣传工作,包括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情况、宣传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10、组织工作,包括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和党员、党组织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情况;
11、党风廉政建设,包括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和监管情况、领导人员廉洁履职情况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管委会廉洁文化建设情况;
1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包括联系党员、群众及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情况、办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
13、其他事项公示栏。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党务公开一般可采用会议、简报、公示栏、网站等方式进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三、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公开目录。目录除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外,应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长期”即除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外,保持持续公开;“定期”指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进行周期性公开,具体周期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即时”指在公开事项发生后及时公开,具体时限由各需进行党务公布的党组织确定。
五、公开的范围
公开范围一般面向党的基层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对事关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