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委 [2013] 6号
关于建立沙堆镇党委和“两新”组织党组织
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委、各党(总)支部:
为加强我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沙堆镇党委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黄润南(沙堆镇党委书记)
召 集 人:苏锡斌(沙堆镇党委委员)
成 员:林子安(银湖拆船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贺 芳(宝发纺织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林细粒(拓新五金厂党支部书记)
蒋耀荣(美亮陶瓷厂党支部书记)
邓焕基(维雅纺织制衣厂党支部书记)
许晓凌(顺和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林卓信(兴悦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李伟雄(万濠科技弹性织物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联 络 员:陈 翔(组织办)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办公室主任由冯锦亮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意见、办法;
2、研究制定本镇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通报全镇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创新有效的工作方法、途径;
3、商讨本镇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及党群共建等问题。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学习考察;
5、商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或扩大会议范围,邀请部分“两新”业主、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党代表参加。
2、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也可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3、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成员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请总召集人批准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4、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将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成员。
5、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各成员要按责任分工,具体负责落实。
6、各成员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聂健平同志,镇机关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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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0份)